搜索
查看: 29|回复: 0

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〔2022〕第23号通告 根据《新型冠状病 ...

[复制链接]

679

主题

0

回帖

4393

积分

论坛元老

积分
4393
发表于 2022-8-16 12:48:2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
〔2022〕第23号通告

根据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规定,经专家组综合研判,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,自2022年8月16日起,将思明区岭兜西二里1—6号(西)、湖滨南路711-737、中海国贸上城营销中心(蔡岭路与洪莲路交界处)、湖光路207号郑远元修脚房(湖光路店)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。

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。
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
2022年8月16日<br>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